(资料图片)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江西省新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指导科负责人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新余市财政局注重加强监管、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大力推行简流程、降成本、强监管、优服务,着力提升服务市场主体能力,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氛围,对发现的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研判,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助力新余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推进清理规范工作,规范政府采购领域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新余市财政局印发了《新余市财政局范政府采购领域中介服务收费事项的通知》,切实解决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未明确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未予标明的不合理费用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领域中介服务行为,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另外,为规范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新余市财政局还印发了《新余市财政局范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的通知》,强化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职责,明确政府采购项目档案范围,规范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的归集工作,加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的管理、利用和销毁工作,落实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法律责任。
采购成本高、采购程序繁琐、信息易泄露是传统线下操作的痛点问题,相比线下操作,省时、省钱、省力、提质增效是电子化非常显著的优点。新余市财政局深化全流程电子化改革,持续推进“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水平。
早在2020年9月,新余市就率先启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不见面开标。为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交易主体成本,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杜绝围标串标现象,也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有据可依,新余市财政局印发了《面推行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工作的通知》,明确从4月20日起,非招标方式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实行不见面开标。江西省新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指导科李文霞介绍,新余市所有招标和非招标方式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提高了供应商参与便利度,降低了政府采购主体交易成本,有效防止供应商围标串标,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截至7月31日,新余市政府采购项目174个,不见面开标占比100%,远程异地评标占比100%。
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直困扰着中小微企业,新余市财政局积极推进“政采贷”业务走深走实,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为供应商免费发放宣传手册万余份。另外,还举办政银企对接会,提升金融服务精准度。2023年上半年,新余市完成政采贷项目9个,贷款金额565万元。
另外,新余市财政局在减轻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同时,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监管职责,加快推动供应商的诚信体系建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印发了《新余市财政局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新余市政府采购活动中原则上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对于实施的1000万元(含)以上的重大采购项目,采购人可综合考虑项目情况、供应商资信状况、市场供需关系等自主选择是否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关键词:
最新资讯